中共永善县委办公室 世界杯买球2022年世界杯买球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善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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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善县深化“放管服“改 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永办发〔2021〕58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室,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县直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永善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永善县委办公室
世界杯买球2022年世界杯买球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永善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
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 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云南省优化营 商环境办法》(云政规〔2020 ] 1号)、《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打 造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昭办通〔2020〕65号)等 文件精神,结合永善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多措并举激发动能,打造一流投资创业环境
(一)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取 消、下放、合并实施行政职权事项,不断优化审批服务。加强对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明确“谁审批谁负责”,杜绝“一批 了之”。按照省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安排部署,推行“一 颗印章管审批”。(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 县级具有行政职权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 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项目前期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实现投资项目前期审批事项“一事一 次告知、一次办成”。开展投资“堵点”疏解治理专项行动,全 面实施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 线上办理。推进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并联审批,积极推进投资审批 承诺制改革,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和一般审批事项承诺制审批。(牵 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依职责牵 头负责;责任单位:县工信商科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县 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 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水电移民服务中 心等县级有关部门)
(三)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定期开展工程建设 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清理,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 面推进各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按照“多规合一、多表 合一、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测验合一、多评合一”等要求,统 一填写各阶段申请表,实现“统一申报、一次办结”。精简审批 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告知承诺制和信用监管建设,进一步 压缩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所需耗时。规范建设项目用 地生成服务工作,实行联合审图,统一技术标准,整合测绘和竣 工验收业务,全面推行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探索区域评估、告 知承诺等审批创新,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 目用地,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 审批改革,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设置,分四个 阶段实施一次申请、一次发证,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 资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县住建 局、县自然资源局依职责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生 态环境局永善分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
(四) 完善创新创业全周期政策服务链。实施人力资源服务 业发展行动计划,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探索建立 分梯度匹配的多层次人才政策体系,提高人才政策覆盖面。围绕 优化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完善创新全周期政策服务链。推 进高新技术及小微企业培育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小微企业 与龙头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 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服务好专业服务水平高、创新 资源配置优、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发挥园区 创业平台作用,落实扶持创业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 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创业 活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工信商科局依职 责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
(五) 推动惠企政策落地。依法依规制定惠企政策。优化惠 企政策归口汇总机制,提高惠企政策清单更新频次,各部门惠企 政策在出台或更新后5个工作日内推送政府门户网站,便于企业 及时了解、平等享受惠企政策。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根据企 业所属行业、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政策,县级出台惠企措施时要 公布相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实行政策兑现“落实到人”。鼓励 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 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 惠企政策,要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 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牵头单位:县工信商科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依职责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县 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县卫 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县乡村振兴局、县税务局 等有关部门)
(六) 强化企业融资月艮务。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迭 代升级并大力推广“一部手机云企贷”等融资平台,进一步解决 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定期组织开展小微 企业融资收费问题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进一步清理规范中小企 业融资过程中的强制办理事项和附加费用,严禁附加不合理条 件。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税收优惠和奖补措施的宣传力度,强 化政策知晓率,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提升行动,提高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发放比例,加大首次贷款 支持力度。全面实施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一对一” “面对面” “一 企一策”服务。(牵头单位:县金融办、人行永善县支行依职责 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县工信商科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等有 关部门)
(七) 降低涉企经营成本。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完善查 处机制,坚决取缔违规收费项目。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 进行全面自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全面清理取消违法违规 收取的入会费、赞助费、培训费、评比表彰费等;限期退还违法 违规所得,严格落实道路通行费优惠政策,清理规范公路、水路 的货运不合理收费,降低收费标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 交运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依职责牵头负责;责任单位: 县级有关部门)
二、全面实行宽进严管,打造一流市场营商环境
(八) 推进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全面应用“一 窗通”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同步申请、一窗(网)办 理,从2021年压减至2个工作日以内,2022年达到全国同期先 进水平。全面推广运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实现市场主体 登记许可“不见面、无接触”办理。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 营场所)承诺制”和“市场主体名称自主申报”,依托省市场监 管局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提高名称申报登记成功率。(牵头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 住房公积金中心等有关部门)
(九) 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研究建立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衔接机制,严格落实“一张 清单”管理模式,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推广实施准入 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未纳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 理措施的行业、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性原则实施管理。全面清 理违反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政策文件,对有关部门设立的不合理 准入限制等列出台账,逐项推动解决,完善和落实放宽民营企业 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 禁即入”普遍落实。(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 工信商科局依职责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 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 队等有关部门)
(十)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按照全省统一安排 部署“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通过减少证照数量,简化办事程 序,降低办事成本,重点推进“照后减证”,以“减证”推动“简 政”,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 的问题。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 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 等。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牵 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依职责牵头负责;责 任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 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
(十一)加快企业电子身份应用。加快归集各类电子证照、 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实现行政机关签发的证件、执(牌)照、 证明文件、批文、鉴定报告全覆盖。持续丰富归集电子证照种类, 实现电子证照应用100%覆盖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类目100% 关联办事材料清单,各级办事窗口 100%接入电子证照库,提升 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法人、自然人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 应用度。优化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在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的基础上, 扩大个人实名用户覆盖范围。(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 务服务管理局依职责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十二)实施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各有关部门通过企业注销 网上服务专区全面公开各部门的注销流程、条件时限、材料规范、 办事地点等信息,全面提升“云南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平 台应用度。实现各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 优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探索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实行 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并联办理,压缩时间,让企业能够“一 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提升企业办事体验。(牵头 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十三)提升办理破产质效。加大市场化破产重整工作力度, 充分释放破产重整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程序价值。企业资产不足 以清偿全部或到期债务且已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落实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推动不动产、特殊动产、 设备、银行存款、车辆、股权、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登记系 统向破产管理人开放,方便破产管理人依法清收查控有关财产。(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依职责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县 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
(十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加强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 化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流程、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远程异 地开评标,及时公开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 服务目录,按规定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做好政府采购项 目公开,逐步推行县级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加快政府采购合 同资金支付,采购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牵头单位:县 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依职责牵头负责;责任 单位:县工信商科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县住建局、县交 运局、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
(十五)提高“水电气”报装服务水平。向社会公开服务标 准、资费标准等信息,全面优化水电气审批流程,精简办事环节, 压缩办理时限,向市场主体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 合理的服务。严格执行高压客户业扩报装“用电申请”“供电方 案答复” “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 3个环节,低压客户业扩报装 “用电申请”“现场勘查和装表接电” 2个环节,2022年底前将 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至35个工作日以 内,其中办理低压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至8个工作日以 内。全县用水报装进一步压减为“申请”“设计施工” 2个环节, 2022年企业用水全流程通水时间不超过22个工作日。获得用气 统一优化为“用气申请” “接入方案设计” “接入挂表”3个环 节;用户申请用气仅需提供用气申请清单1件材料即可办理获得 用气业务,向用户提供“零见面”服务;2022年实现无需建设 专用外线的用户全流程通气时间控制在4个工作日以内,需建设 专用外线管道的控制在12个工作日以内。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管理系统增加水电气外线工程审批流程,实现规划、绿化和占用 市政设施等环节并联审批、同步办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依职责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县供电局、云养水库供水公司、荣塑燃气公司等有关部门)
(十六)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面落实不动 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面推进水、电、 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推行在商业银行网点办理不 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服务。开通不动产登记信息网络化自助 查询服务,不动产登记受理大厅设置企业服务专区,实现企业间 转移登记当场缴税、一个环节、当场完成。在2021年年底实现 个人可网上查询本人名下本地区已经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2022年年底实现有关当事人可依据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资 料查询暂行办法》规定,按地址查询已经登记的不动产自然状况、 查封抵押限制状况等信息。(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 位:县工信商科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税务局、人行永善 县支行)
(十七)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 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深 入开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推行全程网上办税。拓展“一 部手机办税费”应用,推广使用区块链技术电子票据。强化税务、 人民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加快出口退税进度,2022年出口退 (免)税正常业务控制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单位:县税 务局;责任单位:人行永善县支行等县级有关部门)
三、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
(十八)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 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加快县级“市民之家”建设进度,统筹乡 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标准化建设。融 合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资源,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集 成服务”,进一步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和水平。(牵头单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各乡 镇、街道)
(十九)加强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编制公布县、乡、村三 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整治各类违规审批和变相审批。按照“五级十二同”标准,规范制 定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定期梳理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 录,推动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办理法定时限压减 50%以上。组织编制并按规定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未纳入清单的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的受理条件;组织编 制并按规定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牵头单位: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的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十)加快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快“智慧政务” 建设,推进“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办理一套业务标准、一个办理 平台,数据同源、服务同源、功能互补、无缝衔接。深化“互联 网+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服务模式,推动“跨省通办、一次办 成”。大力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 APP,进一步提升“一部手 机办事通”实名注册率和办件率,力争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应 上尽上”。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全面深化“前台综合 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 线上线下联动审批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 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二十一)推行企业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 通机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完善 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平台,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为投资 者提供全方位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走访服务企业和企业帮办服 务制度,主动联系服务企业。推行社会投资重点项目代办等服务 机制,加快产业项目落地。聚焦发展重点产业,打造世界一流“绿 色能源牌” “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三张牌,加大 外资招商力度,健全外商投资重点项目专班机制,依法依规及时 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牵头单位:县工信商 科局、县农业农村局依职责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 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文化 和旅游局、县交运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善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二十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和
“跨省通办”。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从企业和群众“办 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将涉及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打包,提供“开 办餐馆”“开办旅馆”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公布标准化 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由一家牵头部门统一受理、配合部门分头 办理,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避免企 业和群众来回跑。加强与省、市两级的衔接,实现市场主体登记 注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资格证书核验、学历公证、 驾驶证公证等52项事项“跨省通办”,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就医结算备案、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74项事项“跨省 通办”。(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 部门)
(二十三)建立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按照省级部 署和要求,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建立科学评价等级和 标准,对接省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完成数据归集共享, 对外提供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页面,实行全县各 级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和工作人员“好差评”评价。建 立评价考核挂钩机制,公开评价结果,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牵 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 街道)
(二十四)推动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借力昭通市“智 慧政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纵向 到底、横向到边、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互联 互通的一体化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 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四、平等对待市场主体,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二十五)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水平。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按照行政执法程序,严格知识产权 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 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的争议仲裁 和快速调解制度,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调解中心以及中介服 务机构作用,为当事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更多途径和专业化 服务,加大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支持力度,强化激励措施和制度, 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支持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国家标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进一步 加大对相关领域侵犯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 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有 关部门)
(二十六)强化涉企法律服务。推进涉企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涉企法律服务资源, 建立调解与诉裁对接机制,畅通中小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诉求反映 渠道,完善涉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严格落实法律 援助工作制度,加强对律师收费的监督检查,切实降低商业纠纷 化解成本。创新公证服务方式,规范开展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 效力的公证业务。强化对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执业规范、收费等 管理,压缩鉴定时限、提高鉴定质量。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积极受理企业投诉, 加强对企业投诉工作的管理,及时关注和解决民营企业法律诉求。(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依职责牵头负责;责 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有关部门)
(二十七)构建完善多维度监管体系。深入推进“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推动监管理念方式创新,用好地方督查激励政策 措施,探索建设“5G+市场监管”智慧监管体系,依托昭通信用 监管大数据中心,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 公开”监管,新型市场监管领域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 智慧监管。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制,不断推进公平 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 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 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稳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鼓励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等创新,在主要行政执法领域依法依规研究出台自然人、法人和 非法人组织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建立“容错”机制,对 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先行告诫说 理,指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改正,一般不予行政处罚。(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依职责牵头负 责;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等有关部门)
(二十八)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 善信用监管配套制度,加强对基层和一线监管人员的指导和培 训,积极宣传信用监管措施及成效。持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 等问题,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二十九)扎实推进清欠工作。为进一步巩固2020年清欠 工作成果,持续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把 企业账款清偿纳入全县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估的重要指标,督 促拖欠主体偿债,着力推动清欠工作从“治标”向“治本”转变, 进一步巩固清欠工作成果,加快健全防止拖欠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工信商科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五、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力保障营商环境优化
(三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 议制度,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和推进落实机制,成立营商 环境专项工作组,形成领导小组抓办公室、办公室抓工作组、工 作组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抓责任单位的工作机制,统筹落实各 项工作任务。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制度,县委、 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钩联系2户以上重点民营 企业,领导干部原则上每半年到所挂钩民营企业调研1次。每年 召开1〜2次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座谈 会,听取民营企业诉求,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依职责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县 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十一)建立投诉举报回应制度。成立营商环境投诉处理 机构,设立投诉举报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 箱。建立企业维权服务、投诉举报回应长效机制,畅通维权服务 渠道,认真做好企业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职责向 实名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牵头单位:县工信商科局;责 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信访局、县工商联等 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十二)健全营商环境常态化督查评价机制。认真落实营 商环境“红黑榜”制度、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优化营商环 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定期开展评价工作,不断优化各项指标体 系,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的导向性作用。形成“发现问题一整 改落实一成效检验”工作闭环。定期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聘 请营商环境建设社会监督员监督工作落实情况,收集优化营商环 境意见建议,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 办、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依职责牵头负责;责任单位: 县级有关部门)
(三十三)强化评价考核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 向,完善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估与营商环境年度综合考核评价 结果运用机制,将营商环境评估结果纳入全县综合考评,评估进 入“红榜”的给予加分,列入“黑榜”的予以扣分;连续2次被 列入“黑榜”或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后两位的,由县人民政府约谈 单位主要领导,并公开点名曝光,限期进行整改。(牵头单位: 县委办、县政府办依职责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 人社局等有关部门)
关于《永善县深化“放管服“改 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