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到永善调研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5月17-18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曹阜洪一行到我县调研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曹平及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干部职工参加调研。
曹阜洪一行先后深入茂林、水竹、莲峰、桧溪等乡镇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情况,听取基层在公务出行及公务用车使用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征求基层相关意见建议的同时强调严禁私车供养、公车私用和长期租用社会车辆用于公务活动等行为发生。随后,到达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各股室的办公场所、人员构成进行查看和逐一了解,并召开交流座谈会。
会上,调研组反馈了实地调研情况,并围绕体制机制建设、公务用车管理、资产管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及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内容与参会同志深入交流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曹阜洪在肯定永善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同时要求:一要严格落实《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十个不准”和云南省纪委监委“九个严禁”,杜绝各类违规操作,加快推进公务用车租赁平台搭建及后续监管问题完善。二要按照《昭通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对照创建目标,研究实施成功的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产生带动示范效应,形成可借鉴可学习的模式统一推广。三要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文件,规范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严格遵循“量力而行、厉行节约、保证安全、程序规范、节能环保、经济适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装修、豪华装修,停止新建、改扩建、购置党政机关楼堂馆所。
曹平强调:永善县将以此次调研活动为契机,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按照调研组的指导意见,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力度,提升工作实效。二是积极思考谋划,并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导向,着眼当前工作进展实际,按期有力有序推进。三是严格抓好落实,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的做好后勤管理工作,建设成为守纪律、敢担当、善作为的机关后勤队伍,力争推动我县机关服务保障工作在现有基础上更上一台阶。